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要求,现将《玉林市隆喜矿业有限公司北流市六靖镇森隆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玉林市隆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理位置:北流市六靖镇森隆村。
联系人:李晓锋。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建设项目名称:玉林市隆喜矿业有限公司北流市六靖镇森隆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建设规模:碎石年产量10万吨。
3.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由矿石开采和破碎加工组成,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拟建办公室、值班室、检修间、破碎控制室,以及破碎机、筛分机、输送胶带机等破碎生产设施的安装工程。
三、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单位陪同人名单:
现场调查主要人员:邓以凯
建设单位陪同人:李晓锋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夏季)、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电焊弧光、手传振动,其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和高温(夏季)。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的规定,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类比项目的检测结果,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资料,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预计项目建成后,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6年7月26日,玉林市隆喜矿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玉林市隆喜矿业有限公司北流市六靖镇森隆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审查会。会议由玉林市隆喜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晓锋主持,参加会议的公司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代表(评价单位)及评审专家组等。
评审专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评价单位对《报告书》的汇报,认真查阅报告,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客观、准确;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撰稿人:邓以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