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要求,现将《来宾市桂中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樘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来宾市桂中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理位置: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兴宾区“园中园”内。
联系人:陈雄兵。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建设项目名称:来宾市桂中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樘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建设规模:拉伸仿实木钢质房间门10万樘/年,不锈钢门5万樘/年,实木门5万樘/年,铝合金卫生间门5万樘/年,合计25万樘/年。
3.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拟建办公宿舍楼1栋和生产厂房1栋,以及厂房内的钣金车间和涂装车间的设备、生产线安装等工程。
三、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单位陪同人名单:
现场调查主要人员:邓以凯
建设单位陪同人:陈雄兵、王莉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包括其他粉尘、铝尘、煤尘、木粉尘和电焊烟尘)、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丁醇、乙酸乙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化合物、乙酸、二氧化硫、噪声、高温和紫外辐射等。主要化学有害因素为粉尘(包括其他粉尘、铝尘、煤尘、木粉尘和电焊烟尘)、甲醛、二甲苯、丁醇、乙酸乙酯和锰及其化合物,主要物理有害因素为噪声、紫外辐射。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中的金属门窗制造业,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经综合分析判定,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资料,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预计项目建成后,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6年3月18日,来宾市桂中工贸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来宾市桂中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樘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审查会。会议由来宾市桂中工贸有限公司厂长陈雄兵主持,参加会议的公司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代表(评价单位)及评审专家组,来宾市、兴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应邀到会监督指导。
评审专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评价单位对《报告书》的汇报,认真查阅报告,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客观、准确;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撰稿人:邓以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