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由广西农业农村厅种植处李家法副处长率队、广西植保总站组织的广西《农药生产许可》评审专家组一行5人,对广西化工研究院《农药生产许可》申证进行了实地核查,我院由韦少平副院长带领科技发展部、农化生产经营部、供应部、质量保证部、安全生产环保部接受了核查。
本次核查,是继2017年3月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出台、2017年6月五项配套管理办法颁布以及实施以后,首次由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对农药生产企业实施《农药生产许可》核查,并颁发《农药生产许可证》的行政监管行动。经过专家组对本企业农药生产的基本情况、人员配置、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认证查验,对我院农药水剂、水乳剂、颗粒剂、可溶粉剂、可湿性粉剂五类剂型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及控制、生产工艺及过程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质量控制、产品出厂销售管理、可追溯管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体系进行了全方面的评价,对我院的运行管理体系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专家组成员一致认定我院符合《农药生产许可》审查要求,本次核查合格。
通过此次核查,我院将首次获得由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该证集农药水剂、水乳剂、颗粒剂、可溶粉剂、可湿性粉剂五类剂型产品生产资质于一证,为我院农药生产合法经营、推动农药新产品上市,提升自主品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撰稿人: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