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位于兴东路61号的兴东科技园7号楼部分楼层的办公装修设计及施工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工作,欢迎具备服务能力、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方参与本次询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化工研究院•科技园7#科技大楼办公区域装修工程、广西化工研究院•科技园7#科技大楼办公区域装修工程室内设计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61号
项目规模:广西化工研究院•科技园 7#科技大楼一楼大堂和过道、四-五层、十五-十九层办公空间及公共区域装修,面积为11284平方米。
项目预算金额:装修工程约为1500万元、设计服务约为50万元。
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范围
开展招标代理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并组织实施开标、评标等工作,遴选出具有相关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设计及施工单位。
三、招标代理机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经营正常,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备项目所需的设备、技术及人员等条件。
四、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要求
编制招标组织方案、招标文件(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技术文件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和未中标(未成交)通知书,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的签订以及与项目采购有关的其他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为完成招标评标工作必须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和劳务报酬,以及组织开标、评标等会议的费用等。
五、服务期限
按签订合同约定的专项服务周期。
六、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报价单位于2022年07月12日17:00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材料邮寄或送到至广西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7号企业管理部办公室李女士收。逾期以作废处理。
七、报价要求
(一)总价包干。对没有报价的项目,视为已经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二)报价单位应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相应的单位概况、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业绩证明、报价方案、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三)报价单位应保证材料密封完好并加盖与报名单位一致的公章,文件盖骑缝章,以便对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如文件密封处有污损或不完整,材料以作废处理。
(四)报价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7号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78890893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