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座落在南湖北滨,始建于1959年,其前身为中国科学院广西分院应用化学研究所,2000年由原事业性质科研院所转制为国有科技型企业。多年来,主要从事化学纤维、高分子材料、纺织助剂、精细化工、塑料制品和化学防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工作。建所50多年来,共完成国家、省级科研项目180多项。其中获得国家、省级奖励科研项目30多项。转制后,我所转换运行机制,实行企业化运作,逐步形成了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一体化的科技型企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所内设有吹塑厂,综合办公室、物业部,财务室等部门。
第二部分: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41.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1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01.58万元增加39.57万元,增长38.9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1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01.58万元增加39.57万元,增长38.95%。主要原因:2023年有3名退休人员因自然原因死亡,死亡抚恤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41.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1.1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01.58万元增加39.57万元,增长38.9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01.58万元增加39.57万元,增长38.9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死亡抚恤金。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01.58万元增加39.57万元,增长38.95%。其中:基本支出111.49万元,项目支出29.66万元。
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0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7.6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调增离退休人员补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支付的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该项支出年初不安排预算,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追加经费预算。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4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15.1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在于调增了离休人员补贴。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92.6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在于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3.7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导致体检费结余。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有限公司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相关内容。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29.6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29.6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9.6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中我单位未发现问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死亡抚恤金追加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66万元,执行数为2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进度:我单位在项目经费下达后一个月内将一次性抚恤、丧葬费发放到位,保证了时效指标的发放及时性且发放精准率达到了100%;二是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人员的利益,缓解抚恤对象的经济困难,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我单位按时发放,有效解决了死亡职工家属抚恤问题。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相关内容。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相关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