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分析工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根据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经区劳动厅桂政劳技字[1996]103号文批准,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份正式成立的。鉴定所设在广西化工研究院内,是广西为数不多的分析工鉴定所之一。具有经劳动厅培训考核颁证的考评员,有分析工种操作技能考核所需的各类检测仪器和设备及进行分析工职业技能鉴定所需的条件和场所。广西分析工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主要任务是以劳动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及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技师任职条件》为依据,对全区的分析化验工进行初、中、高级技术等级考核、考评;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资格考评。并发放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本所职业技能鉴定对象:
1.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等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
2.培训期满需要转正定级的学徒工、培训生和转业、重新就业的人员。
3.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军地两用人才、进城务工的劳动者(农民工)、从事技能性工作的乡镇企业职工、个体从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大学毕业生、自学成材者)。
广西分析工职业技能鉴定所地址:广西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7号广西化工研究院
电话:0771-3331729
联系人:陶敏